定義電子郵件設定
選取
功能表
>
訊息
,然後選取
信箱
。
38 訊息
若要使用電子郵件,您必須在裝置上定義有效的網際網路存取點
(IAP),並正確地定義
您的電子郵件設定。
您必須擁有自己的電子郵件帳號。請遵照您的遠端信箱和網路服務提供商
(ISP) 提供的
指示進行設定。
若您選取
訊息
>
信箱
,而且尚未設定您的電子郵件帳號,裝置會提示您進行設定。若
要使用信箱設定精靈定義電子郵件設定,請選取
。
當您建立新的信箱時,您為該信箱取的名稱將會取代訊息主檢視中的信箱。您最多可以
建立六個信箱。